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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证书FK(FORM K):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KOREA FTA》,简称中国—韩国证书或中韩证书。自2015年12月20 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证书。按照协定安排,出口韩国的货物可同时申办《中韩自贸协定》证书 和 《亚太贸易协定》证书。可点击此处链接:FB:亚太证书,进入《亚太贸易协定》证书页面。
从降税范围来看,《中韩自贸协定》覆盖面更广。《中韩自贸协定》项下韩方关税减让表包含1万多个10位税目号的货物,涉及92%的货物种类;而《亚太贸易协定》项下韩方关税减让表仅包含1000多个10位税目号的货物,可见中韩自贸协定的降税范围要广泛得多。
从关税优惠幅度看,应区别产品及年限申办证书。《中韩自贸协定》项下50%的货物种类将于协定生效时关税立即降为0,另有共计42%的货物种类的关税将分别在5年、10年、15年和20年内等比降为零,而《亚太贸易协定》降税幅度为相对固定的10%-50%。以高尔夫手套为例,其基础税率为13%,在《中韩自贸协定》中,其关税税率将在5年内等比降为0,即协定生效年税率为10.4%,第二年为7.8%,第三年为5.2%,第四年为2.6%,第五年为0;而《亚太贸易协定》的降税幅度固定为30%,优惠后关税税率为9.1%。因此,对于高尔夫手套而言,在《中韩自贸协定》生效的年里,《亚太贸易协定》降税幅度更大,此时出口高尔夫手套申办《亚太贸易协定》证书更为划算,但从第二年开始《中韩自贸协定》降税优势将更为明显,此后申办《中韩自贸协定》证书可取得更多优惠。
为进一步普及优惠证书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证书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