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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可对厂界内环境空气质量进行24 小时自动连续监测。该系统有两部分组成: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征污染物监测子站。
其中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征污染物监测子站包括采样及预处理单元、气体分析仪器、气象监测仪、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系统辅助设备(零气产生器、氢气产生器、标准气体、机柜等)、站房及配套设备设施等。子站监测的数据传送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实时控制、数据管理及图表生成。TR-9300V型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由在线样品前处理子系统、JNYQ-THC-51型在线气相色谱仪、数据采集及处理子系统组成。
详情请联系:贾维浩 15891421187 18789429991 壹伍捌玖壹肆贰壹壹捌柒 壹捌柒捌玖肆贰玖玖玖壹
4.2监测点位设置
根据要求,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征污染物自动在线监测站,点位设置不少于3 个,其中在主导风向和第二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的厂界边缘各设置1 个监测站,临近居民区和人群聚集的厂界边缘至少设置1 个监测站。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围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Ø 采样口周围,不能有影响环境空气流通的较大的建筑物、树木或-障碍物;
Ø 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保证270°以上的捕集空间,如果采样口一边靠近建筑物,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180°以上的自由空间;
Ø 监测点周围环境状况相对稳定,安全和防火措施有保障;
Ø 监测点附近无强大的电磁干扰,周围有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通信线路容易安装和检修;
Ø 监测点周围应有合适的车辆通道;
(2)采样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Ø 对于手工间断采样,其采样口离地面的高度应在1.5~15 米范围内;
Ø 对于自动监测,其采样口或监测光束离地面的高度应在3~15 米范围内;
Ø 在建筑物上安装监测仪器时,监测仪器的采样口离建筑物墙壁、屋顶等支撑物表面的距离应大于1 米;
4.3 测量场景
本技术解决方案是依据呼伦贝尔东能化工有限公司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采购非甲烷总烃的分析仪器仪表设备的询购文件,我们提交的技术文件遵守本项目的标准、规定和本询购文件的要求,并保证供货商及相关的文件也遵守本项目的标准、规定和本询购文件的要求。
按照环保物联网的三层网络架构,TR-9300V型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分为现场端建设、传输网络建设和监控中心建设三部分,系统拓扑图如下所示:
4.4现场端建设
本监测系统可对工业园区特征污染物进行24 小时自动连续监测,主要包括:
Ø 污染气体监测系统: 非甲烷总烃、甲醇监测仪监测仪;
Ø 气象参数监测系统: 可测量风向、风力、气压、温度、湿度;
Ø 采样系统: 由采样头、总管、支路接头、抽气风机、排气口等组成;
Ø 校准系统: 包括多种标准气体、一套气体标定装置;
Ø 气源系统:包括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
Ø 工控子站系统: 可连续自动采集污染气体监测仪、气象仪的数据及状态信息等,并
进行数据处理、贮存和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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